第101节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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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酒的。

    但远在异国他乡,要喝上一口纯正的家乡味又谈何容易?外公去世的时候仍旧对那份醇厚的滋味念念不忘,于是,在欧美生活了二十年之后,当岳人歌踏上故土,他发誓一定要对这神秘的佳酿一探究竟。

    而后他惊奇地发现,现在喝白酒的年轻人,太少了。

    它不是太低端,而是太高级。高级到端起了架子,平添了压力。它是酒桌上的贵客,是身份与等级的象征。青花郎、习酒、抑或是国窖、茅台,岳人歌喝了,却不觉得自在。一个人独酌,似乎有点无聊;要是叫上人,可能还得整一大桌菜,不然般配不上。

    喝酒,不应该是这样的。它不应该被僵化成某种象征,让人异化成它的奴仆,转而为酒服务。

    酒可以高贵,也可以亲民。酒文化不是高高在上,而是飞入寻常百姓家。它应该是生活的一部分,在深夜独饮的惆怅里,也在亲朋欢聚的开怀里。

    于是岳人歌做过各种各样的尝试,有些成功了有些则失败。他选择了鸡尾酒。鸡尾酒是个很好很直接的途径,年轻人天然地亲近与喜欢,而岳人歌仍想在里面加点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没想到,李牧也这样想。

    岳人歌产生了一种被理解的感动。

    蒙德笑了,“小伙子,你想这么大的问题,会很苦恼的。”

    李牧认真地,“蒙德先生,难道你从来没想过吗?”

    蒙德沉默半晌,“孩子,你可真是把我给难住了……或许,阿丽高特也有阿丽高特的意义。”

    从蒙德先生的酒行里出来,早市已远不如来时那样热闹。岳人歌摸出手机,Jade和Aude已经给他打了好些个电话。

    “糟糕。”岳人歌笑着,“我们该赶紧去找他们,不如又要被骂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找。”李牧笑着指了指前方。广场高高的台阶上,穿着鹅黄连衣裙的女孩和格子衬衫的青年坐在一起。青年举着两只冰激凌,正让女孩挑选。可是究竟吃哪种口味好呢?这真是个让人难以选择的难题。

    岳人歌一看,笑得眼睛都找不到了,“Aude这小子还是有两下子的嘛!早知道就应该早点带他们来逛,就是要给他们多创造点机会才好。”

    李牧拦着他要往前去的步伐,“你现在过去干什么?让他们先把冰激凌吃完再说吧。”

    --------作者说------------

    岳人歌:Aude冲鸭!别让我妹骚扰我老婆!

    猫妈:小岳岳可真是嘴上做1呢。另外,阿丽高特(Aligote)是一款葡萄的品种啦。被cue了好多次,阿丽高特表示要加鸡腿。比起霞多丽(Chardonnay)干白,阿丽高特干白的产量更高,当然品质没有那么好,价格相对也亲民一点,所以有人称之为“穷人”的勃艮第干白。

    第77章 我不结婚

    李牧和岳人歌找了个地方吃饭,Aude没再打电话过来,显然现在他们现在也不需要别人打扰。

    难得出来放个风,不如给彼此一点轻松的空间。

    “我替蒙德先生向你道歉。”鸡肉烤得皮焦肉嫩,配上葡萄酒,滋味鲜美,“老人家嘛,是有些固执。我不求你原谅他,只要你别放在心上。”

    “你已经道过歉了。”李牧说,“其实我并不在意。”

    “那今天呢?”岳人歌和他碰了个杯,“你说的那些话,怎么从未听你谈起过?”

    李牧低着头专心切盘子里的鸡肉,“只是刚好想到罢了。”

    岳人歌微笑着抿唇,学蒙德先生的语气,“小伙子,想这么大的事,累不累呀?”

    李牧又是一笑。

    餐桌的位置就在街边,秋日舒爽的下午,阳光暖得像是刚烤出来的栗子蛋糕。葡萄酒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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